新街幼儿园控烟工作制度与措施

2017/6/12 9:46:35

新街幼儿园控烟工作制度与措施

为推进我园无烟学校创建工作,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,创造一个优美、洁净、舒适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爱卫办[2017]15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:

一、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

组 长:  张志虹

副组长:  陈静洁

组 员:  黄瑛、邹婕、过维、盛建清、周建生

二、控烟工作有关规定

1、通过多种方式,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,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、拒绝烟草。

2、门卫、食堂、教师办公室、活动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做到不敬烟、不劝烟,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。

3、各部门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,做到室内无抽烟者、地面无烟蒂和烟灰。

4、对于本园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,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,制止其不文明行为,并及时向幼儿园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

5、学校大门口设立“创建无烟学校”标志,院内墙壁张贴禁烟标志,并禁止摆放烟具。

三、控烟工作奖惩办法

1、在幼儿园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,将进行劝阻和教育。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,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,第三次以上(含三次)每次扣款20元。

2、经常在幼儿园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,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,对严重违反幼儿园控烟规定的,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。

3、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,幼儿园将适时表彰奖励。

四、控烟工作的巡视、检查和监督

1、园内控烟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。

2、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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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2020-07-02 14:05:36    来源:无锡市新街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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