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街幼儿园控烟工作制度与措施
新街幼儿园控烟工作制度与措施
为推进我园无烟学校创建工作,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,创造一个优美、洁净、舒适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爱卫办[2017]15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:
一、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
组 长: 张志虹
副组长: 陈静洁
组 员: 黄瑛、邹婕、过维、盛建清、周建生
二、控烟工作有关规定
1、通过多种方式,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,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、拒绝烟草。
2、门卫、食堂、教师办公室、活动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做到不敬烟、不劝烟,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。
3、各部门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,做到室内无抽烟者、地面无烟蒂和烟灰。
4、对于本园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,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,制止其不文明行为,并及时向幼儿园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
5、学校大门口设立“创建无烟学校”标志,院内墙壁张贴禁烟标志,并禁止摆放烟具。
三、控烟工作奖惩办法
1、在幼儿园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,将进行劝阻和教育。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,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,第三次以上(含三次)每次扣款20元。
2、经常在幼儿园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,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,对严重违反幼儿园控烟规定的,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。
3、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,幼儿园将适时表彰奖励。
四、控烟工作的巡视、检查和监督
1、园内控烟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。
2、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。
添加时间:2020-07-02 14:05:36
来源:无锡市新街幼儿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