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配合做好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(2)

2017/6/12 9:42:47

关于配合做好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

检查工作的通知

各幼儿园、中小学(含民办)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爱卫办[2017]15号)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控烟工作力度,积极创建无烟校园、建设文明校园、优化育人环境,现就配合做好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以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,具体检查内容如下:

1、控烟制度建立情况。

2、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措施执行情况。

3、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。

4、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。

5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。

二、工作进度

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
第一阶段:学校自查(6月9日-12日)

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检查内容,结合学校自身管理情况,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。

第二阶段:属地检查(6月13日-22日,9月1日-9月30日)

属地检查分两个时阶段时行,各地教育联合卫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实施专项检查。

第三阶段:市级督查(10月中旬)

市爱卫办、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市级督查。具体督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按照《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》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部署,开展监督检查,强化幼儿园、学校负责人控烟主体责任,确保控烟工作取得实效。

2、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,为今后幼儿园、学校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、各幼儿园、中小学请于6月14日前将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表》(附件2)填写后在办公平台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,联系人:施长均,联系电话:82732842。

附:1、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;

2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表

梁溪区教育局体卫艺科

2017年6月9日

附2:

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表

单位名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地址:

负责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

检查内容

结果判定

备注

1.是否建立控烟管理制度

是□  否□


2.是否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

是□  否□


3.是否对场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(培训记录、课件或试卷等)

是□  否□


4.是否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设置烟具

是□  否□


5.是否设置室外吸烟区

是□  否□


6.室外吸烟区是否设置有明显标识

是□  否□


7.室外吸烟区是否位于行人必经通道上

是□  否□


8.是否设置自动售烟机

是□  否□


9.场所内是否开展各种形式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

是□  否□


10.是否配备控烟劝阻员

是□  否□


11.监督检查过程中是否发现场所内有人吸烟

是□  否□


12.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发现烟蒂

是□  否□


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检查人员签字:

年   月   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
当前位置:

添加时间:2020-07-02 10:47:33    来源:无锡市新街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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