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助公告】2018年秋季学期关于资助政策的相关说明
2018年秋季学期关于资助政策的相关说明
宣传工作
一、确保宣传到位。建议做法,中小学幼儿园(含民办)在关于收费标准的告家长书中,附说明“根据《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锡政规〔2018〕1号),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按《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》(锡教财〔2018〕44号、锡财教〔2018〕2号)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”,一并让家长知晓和签字。
认定工作
二、以低保户理由申请,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,需低保证有当年民政审核章(一般年中进行审核,次年春季学期有效),无审核章需发证所属地街道民政办或区民政局出具低保证明,当年和次年春季有效。如无法证明按一般困难界定。
三、以建档立卡理由申请,需提供当地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证明(须标注证明日期),如无证明按一般困难界定。
四、以建档立卡理由申请,需建档立卡复印件清单上有学生姓名。
五、以家庭人均收入为资助标准的,需出具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家庭收入具体金额的证明,否则无法判断不得以此界定。家庭却有困难请街道出具困难家庭情况说明证明,按一般困难界定。
六、街道出具家庭有其他困难的一律纳入一般困难申请标准。学校要做到了解情况,应助尽助。
申请工作
七、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字,统一由学生本人签字,幼儿园学生可由监护人代签。
八、区资助平台已将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资助信息导入秋季学期,请登录后,选择2018秋对数据进行修改。
九、银行卡必须为江苏银行,且为学生本人户名的。如有特殊情况,可使用班主任卡号,但学校必须出具情况说明预先上报经同意后方可。
十、2018年秋季,特别困难资助标准:小学为1658元(午餐费101*8+综合实践费100+生活补助750=1658元),初中为1928元(午餐费101*8+综合实践费120+生活补助1000=1928元),填写资助金额请参考。比较困难资助标准:小学为600元,初中为750元。一般困难资助标准:小学为500元,初中为625元。
梁溪区学生资助中心
2018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