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新街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应急管理制度

2019/9/23 21:20:18

无锡市新街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应急管理制度

 

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,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。

1、领导小组

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,负责本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。

组长:园长

副组长:后勤部长、副园长

组员:食堂管理员、园长助理、人事秘书、食堂人员、保健医生、年级组长。

2、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,应该采取下列措施:

1)及时报告

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,园长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督管理局(食药监局)报告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(食药监局)报告内容有: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、地址、时间、中毒人数、现场情况及主要临床表现,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,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。

2)立即抢救

园长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,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(120)抢救,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。

3)现场处置

园长发令立即停止供餐,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、工具及用具、设备设施和现场。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,食品用工具容器、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,加工操作现场不得清洁,病人的排泄物(呕吐物、大便)要保留,提供留样食物。

4)场地维稳

发生食物中毒后,幼儿园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、解释和安抚工作,要稳定师生情绪,确保事态可控,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。无法控制的,要及时与教育主管部门、110控制中心联系。

5)配合调查处理

园长配合教育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食药监局)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,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、病人中毒情况。幼儿园加强与师生、家长联系,做好沟通引导工作。

3、事故责任追究

对事故延报、谎报、瞒报、漏报或处置不当的,要追究当事人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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